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检察院
我院于1951年成立,1957年被取消,1978年恢复重建,全院共设办公室、政工科、批捕科、起诉科、反贪污贿赂局、法纪科、民事行政检察科、控告申诉检察科、监所检察科、监察科、技术科等11个局、科、室。1999年以来,我院认真贯彻高检院、省院、市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,坚持“公正执法、依法办案、加强监督、从严治检、服务大局”的检察工作方针,以查办贪污、贿赂、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,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司法监督工作为重点,全面履行检察职能,以争先的意识,改革的精神,求实的作风,积极、深入、扎实地开展争创“五好”检察院和“两满意”活动,以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,加强队伍建设,为促进我县的改革、发展、稳定,推进依法治县,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突出重点,认真查办贪污贿赂、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,共立案27件27人,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余元。典型的案列有原巡司镇党委书记黄述荣、原镇长张定贵等人受贿串案;县府办会计陈容秋贪污公款38万元、挪用公款27万元案。
持之以恒开展“严打”整治斗争,维护社会稳定。共受理提请批捕的案件484件754人,经审查,批准逮捕402件594人,追捕漏犯28人,不捕31件57人;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466件620人,审查后提起公诉430件570人,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1件70人,法院作有罪判决426件564人。
加大了司法监督力度,确保公正执法。一是在立案监督上取得实效,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26件,公安机关立案21件;二是在侦查监督方面,向公安提出检察建议34次;三是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和监外罪犯的执行情况开展检察;四是民事行政检察稳步推进,共立案复查13件,提请市院抗诉11件,建议市院提请抗诉3件;五是控申部门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,认真处理群众来访,共受理群众来信247件,来访50件次,控申部门被评为市级“文明接待室”。
加强队伍建设,积极开展队伍集中教育和“形象工程”活动。一是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加强队伍思想建设;二是以“三讲”教育为契机,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班子连续三年被县评为“四好”班子;三是深入扎实地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,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;四是积极开展争创“人民满意的检察院”和“两满意”活动,99年被省院授予“五好检察院”,1名干警被评为“第四届四川杰出检察官”,16名干警被省、市、县院评为“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”;五是认真落实“检务十公开”,以公开接受监督促进公正执法;六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市级“卫生单位”和“文明单位”称号,反贪局被评为县级“青年文明号”;七是从严治检,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。